來源:應急管理部 第一百二十一條 臺階采煤工作面必須設置安全腳手板、護身板和溜煤板.倒臺階采煤工作面,還必須在臺階的底腳加設保護臺板。 階檐的寬度、臺階面長度和下部超前小眼的個...
來源:應急管理部 第一百一十三條 新建礦井、生產礦井新掘運輸巷的一側,從巷道道碴面起1.6m 的高度內,必須留有寬0.8m(綜合機械化采煤及無軌膠輪車運輸的礦井為1m)以上的人行...
來源:應急管理部 第一百零五條 井筒開鑿到底后,應當先施工永久排水系統,并在進入采區施工前完成。永久排水系統完成前,在井底附近必須設置臨時排水系統,并符合下列要求: (一)當預...
來源:應急管理部 第九十七條 建井期間采用吊桶提升時,應當遵守下列規定: (一)采用阻旋轉提升鋼絲繩。 (二)吊桶的連接裝置安全系數不小于13。 (三)吊桶必須沿鋼...
來源:應急管理部 第八十九條 立井井筒裝備安裝施工時,應當遵守下列規定: (一)井筒未貫通嚴禁井筒裝備安裝施工。 (二)突出礦井進行煤巷施工,且井筒處于回風狀態時,嚴禁井...
來源:應急管理部 第八十一條 煤礦建設、生產期間采用下料孔向井下輸送砂石料時,應當遵守下列規定: (一)下料孔終孔位置應當設置在不透水的穩定巖層內,與已有巷道及鉆孔的水平距離不...